【本文来自《公众质疑长沙“占车位”事件通报,本质是对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》评论区,标题为小编添加】
通报我全篇看过,没有太大问题。但是网上的情绪需要一个宣泄口,所以成为靶子也可以想象。但是这个文章说的和没说一样,需要的是制度层面,赋予第一步的处置人员更多的权限,而不是苛责现在的处置人员没有怎么样怎么样!物业私自动业主的车会被喷成什么?法律也没有赋予警察挪车的权利!用警察的时候希望他什么都能干,不用的时候要把权利关进笼子。哪有这么灵活的权利。所以关键是要完善法治,法律的制定者要更快的改进法律,以应对各种新矛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