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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|肉叔

  《重器》是部很有意思的剧。

  其实当初看完前两集的时候我是弃剧了的,觉得这帮“年轻”的主角团实在撑不起来这部剧的重量,我生怕它变成一部以普法为名的爱情偶像剧,于是早早“止损”。

  但这两天,大概是因为市面上确实没有什么值得追的剧,我就又把《重器》捡了回来。

  目前看到10集,结果欲罢不能。

  为什么?

  因为虽然这部剧虽然问题很多,比如剧情的编排不如人意,比如能看出很多台词在后期被改得严重,但在案件呈现上,它却是难得地呈现出了最大的真实。

  它聚焦的是法治起步那段历史,1980年代改革开放之初。

  一个“严打”的年代。

  在这样一个什么案件都“从快从重”的背景下探讨法治起步,其本身就很有意思。

  尤其是前几集呈现的“李乡案”。

  不但对历史。

  甚至对当下,都有很重要的意义。

  01

  说“李乡案”,得要从“强奸致死”案说起。

  1983年,南余县,一个叫乔至良的男人被指控强奸致人死亡,被害人魏三妹服毒,人没了。

  公诉方的定性很干脆:强奸致死,建议枪决。

  毕竟那年头,从重从快是主旋律。

  这时,替乔至良辩护的律师李乡(黄澄澄 饰)翻卷的时候翻出两样东西——

  魏三妹写给乔至良的情书,和一封道歉信。

  情书和道歉信?

  所以说,到底是通奸,还是强奸?

  李乡相信前者。

  于是,决定给乔至良做无罪辩护。

  但你知道,民意汹涌。

  辩护当日,人们听到这个律师居然声称“强奸犯”无罪,于是鸡蛋菜叶一起扔了过来,觉得他也是一丘之貉。

  结果你也能猜到。

  明明这个案子有疑点,但在那个乱世用重点的时刻,为了安抚民意,乔至良还是被枪决了。

  但事情还没完。

  乔至良被执行死刑之后,公诉方觉得律师居然敢挑战他们的权威,挑战“严打”的政策,于是直接把律师李乡,以及李乡的上级领导洪战胜都抓了起来。

  罪名有二:包庇罪犯、泄露国家机密。

  前者说的是李乡作为律师给乔至良做了无罪辩护。

  后者说的是,李乡与被关押的乔至良探讨案情,说他可能被执行死刑。

  荒谬吗?

  现在我们来看,当然是很件很荒谬的事情,但在当时司法体系不完善的时候,这样的事情时常发生。

  因为到这一步,这案子跟乔至良已经没什么关系了。

  而在于“政治风向”的把握。

  就像后来,法院院长丁仲祥(丁勇岱 饰)质疑这样的决定时,他的领导给出的理由是——

  怎么办?

  此时,我们的主角团出马了,他们是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,来到南余实习。

  其中陈一众(黄景瑜 饰)在听到要抓李乡的风声后,立刻找到了他,因为自己没有律师资格证,所以让李乡把委托书签在自己贴身衣服上,以便日后替他做普通辩护。

  结果呢?

  李乡被抓后,陈一众去看守所要见李乡,被拒。

  强闯,被抓。

  这下事情彻底失控了,主角团们于是兵分两路,余高远(蒋奇明 饰演)与夏英杰(姜佩瑶 饰)赶回政法大学,找自己的导师求救,成功让这个案子进入了中央领导的视野,而张丽慧(张佳宁 饰)则给人民日报打了电话,成功让法律界的同仁们关注起了这起律师被抓事件。

  终于在几天之后,以著名律师袁亦方(于和伟 饰)为首的律师团介入了这个案子,为李乡辩护。

  其后的故事我就不多说了。

  很多人应该在各个视频平台看到过于和伟的剪辑,他在辩护席上慷慨陈词。

  把公诉人自己交上来的证据一条条反驳。

  帮“坏人”辩护就有罪?

  这明明是在行使律师应尽的义务。

  讨论案情就是泄密?

  明明最先把案情“泄露”出去的是公诉方。

  以及这一段:

  不但对于那个年代律师这个职业,甚至对于当下很多人的看法,都有一定的普及作用。

  尽管乔至良被执行了枪决,这点无法改变。

  但至少,李乡活了下来。

  02

  听起来像是一部爽剧?

  并不是。

  就像我前面说的,我觉得这部剧很有意思的一点,就在于它并不“爽”,而是极大地呈现了现实的复杂。

  这其中最有代表性的,就是人物的设计。

  剧中没什么非黑即白的人。

  比如丁仲祥——

  丁仲祥是县法院的院长,被这帮实习生们认为是“敌人”、“官僚”。

  他们骂的也没错。

  丁院长看起来一副和蔼可亲的模样,但只要遇到与政治环境相冲突的选择,他一定会选择安全的选项。

  比如乔至良案,他选择了死刑。

  邱阿桂案,他还是建议执行死刑。

  哪怕明知道有人被冤枉。

  就像李乡被抓的案卷送到他这里,他看到“泄露国家机密”的原因,直称其荒谬。

  但结果也不敢和领导硬刚。

  只是软弱吗?

  并不是。

  事实上他作为一个生存在小县城体系内的官员,相当清楚底层的官场是什么样的。

  所谓宁为玉碎,碎了也没人在乎。

  于是他选择拖延。

  拖延可以给一个案子争取更多的时间,可以在暗中想出更多的办法。

  如果硬刚,可能就没翻盘的机会了。

  或者秦志高——

  秦志高(成泰燊 饰)是个失败者,作为多年前的政法大学毕业生,但却只能在小县城谋生,没人待见他。

  于是李乡案,被他看作机会。

  他主动请缨做袁亦方的助理辩护人,在庭上补了一段关于尊严的话,掌声雷动。

  然后他一早买好车票,想跟着袁亦方去北京。

  结果被妻子拦在了车站。

  没走成。

  是因为妻子霸道,拦住了他的前途吗?

  也不是。

  事实上在他最落魄的时候,正是妻子的不离不弃,才捡回了一条性命。

  妻子与他的关系,比大部分人想的都复杂。

  而秦志高本身。

  也因为这样深陷困局的经历,变成了那个年代最多的那种人。

  你不喜欢他。

  却理解他。

  甚至于剧中那些在平时我们影视剧中会出现的奸角,《重器》都给予了相当充分的描写。

  就像邱阿桂的婆婆。

  就像《酱园弄》一样,邱阿桂因为长期遭受丈夫虐待,终于有一天忍不住,砍死了熟睡的丈夫,被宣判死刑。

  留下一个年迈的婆婆,与三个孩子。

  此时,主审的方淑梅(吴越 饰)觉得邱阿桂罪不至死,想和邱阿桂的婆婆商量,让她出具谅解书,判个死缓。

  可婆婆却坚决说:

  如果她不死

  我就死在你们法院门口

  标准恶人?

  也不是。

  其实你可以从各种细节中看出这个婆婆其实是不愿意邱阿桂死的,她对三个孩子也是尽心尽力,但在当地的那个社会环境下,她更知道,如果自己原谅杀死丈夫的邱阿桂,那么非但自己要一辈子背上骂名,抬不起头,就连三个孩子,都要在被敌视的环境里长大。

  她和邱阿桂一样,都宁愿选择隐瞒真相,而不去对抗大众情绪。

  这是无奈,也是被规训太久的行为。

  那么问题来了:为什么会把角色都写得如此复杂?

  其实是更准确地呈现现实。

  就像我们现在谈论那个年代的严打,当然会想起许多过于非常过分的案例。

  就拿我自己的记忆来说。

  我也经历过严打(当然不可能是83年那次),我亦清晰地记得有一次宣判大会的情形,一位年纪不小的教师,垂着个头站在台上,旁边的警察一字一句地宣读着他的罪状:与自己的学生发生了性关系。

  如果记忆没错,那次判决的结果就是:死刑。

  后来读书,也看到过许多回忆。

  譬如《霸王别姬》的编剧芦苇曾经写过一篇他当年犯“花案”的文章,因为跳了舞,结果被抓进了监狱,几十个人被关在一个连脚都没地方放的铁笼子里。

  更著名的是迟志强,他被判了四年刑期的原因主要是和人跳贴面舞,以及与女性发生性关系。

  所以从快从重就完全是错吗?

  也不能这么说。

  事实上当年改革开放刚刚开始,历史遗留问题也没解决,加上退伍潮的影响,社会上的治安相当混乱。

  如果单靠还没完善的法律,是解决不了问题的。

  于是情况变得相当复杂。

  所以没错。

  之所以剧集把角色写得如此复杂,并不是纯粹的为了“炫技”。

  而是让我们能理解当时的社会。

  只有理解了当时的社会环境,我们才能理解法治从废墟上一步步建立起来的艰难,以及重要性。

  脱离社会环境去讨论一件事,永远是无本之木。

  谈论历史时如是。

  现在亦如是。

  03

  最后,我想再多聊几句这部剧与现实的参差。

  剧中李乡案的解决,庭审占了一部分。

  但更大的原因,其实是县政法系统的领导接到了一通电话,上面劈头盖脸地骂了他一顿。

  而现实就没那么顺利了。

  案件是有原型的——

  辽宁台安三律师“包庇案”。

  案件的前情与剧集呈现得大致类似,1983年,台安县轧钢厂的一名女工在家服毒身亡,三天后,死者的姨父徐军被拘留,随后以强奸致死人命罪逮捕。

  然后台安县法律顾问处的主任王百义,指派王力成、王志双为其辩护。

  他们同样是认为嫌疑人无罪。

  结果呢?

  第二年,徐军被判死刑,三个月后,三名律师被抓,罪名同样是泄露案情,以及包庇罪。

  这件事同样闹到了中央领导那里。

  据报道,彭真得知此事后,批示了一句话:“这是一起严重的违法违宪事件,必须予以监督纠正。”

  可这件事并未结束。

  1985年11月,最高检的报告仍称这个包庇案总体上成立。

  1987年4月,最高检再一次认定王力成构成包庇罪。

  王力成第二次被逮捕。

  接下来呢?

  就是来来回回的推诿,先是鞍山市立山区法院拒立案,后是台安县法院申请回避,直到7月,检察院才对王力成作出免予起诉的决定。

  什么叫免于起诉?

  就像剧里说的那样,就是检察院依然认为你有罪,但由于宽容大度,不起诉你了。

  王力成拒绝了。

  最终,到了1988年12月,鞍山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才做出王力成无罪的决定。

  副检察长当面赔礼道歉。

  从1984年被抓,到1988年无罪,整整四年的时间,才让一个正常履职的律师平反。

  这就是那个年代的真实状况。

  所以说。

  很多人觉得电视剧里的故事太憋屈,甚至剧情过于“降智”,但这其实就是那个年代的现实。

  我们无法以当今的环境,去评判那个年代的人物。

  这也是这样的剧的价值所在。

  也许这部剧的确有着不少的瑕疵,我甚至还担心过感情戏的比重会不会上升。

  但它至少让我们认识到法治的进程是怎么回事。

  让我们知道法治是怎么回事。

  而更主要的是。

  我们再看当下的舆论环境,那些动辄“建议死刑”的言论,何尝不是另一个层面的“严打”?

  法治,需要一步步建设。

  观念也是如此。

  毕竟没有什么是理所当然的,每一次进步,都需要很多人的共同努力。

  说到这里。

  我想起一个传闻,说是当年曾有人劝过赵冬苓别写法治剧。

  原话是,怕她“写了也拍不了,拍了也播不了”。

  今天播了。

  我不认为这是部多牛的电视剧,它最终的呈现应该也是残缺不全的。

  但能以如此面目播出,本身就有价值。

  我只希望这只是一个开始。

  而不是终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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