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本文由“张广才”推荐,来自《社保制度的不合理,准备断交!》评论区,标题为张广才添加】
企业会计准则,叫做应收应付制,就是不管收没有收到、付没有付出,但凡权利义务出现,就记账应收应付。
政府会计准则,叫做收付实现制,就是收到就记账,付出就记账,不管权利义务是啥时候出现的。
前者其实更符合经济学原理,更能反映长久运营能力;但政府会计准则也有其合理性:政府的现实现金支付能力更为重要,应收税款1000亿,只要还没有入库,就不能支付,就不能产生效力。
这里,大家就明白,我们养老金只是会计核算的收付实现制,如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,就是政府收到你一笔养老保险,就记账一笔未来应付你的养老金(当然,金额可能不够准确),这也是中国社保反复强调做实个人账户的原因:增强后期偿债能力。如果真的内核就是收付实现制、现收现付,那何必做实个人账户呢?
养老保险的本质,是生产关系,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,不是什么投资回报资金回报。
如果是投资回报,中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(不包含公务员的)凭什么平均养老金高达3000多元,比肩韩国,接近日本一半?难道我们1980年人均30元、1990年人均300元养老保险,能产生今天3000元的“投资收益”?
如果是今天劳动者养老保险缴纳资金,支付今天退休人员养老金资金发放,那法国德国凭什么养老金1620美元和1850美元?他们现在的劳动者才缴纳多少?
你没有养任何人的父母,你支付的,只是用来支付你未来的养老金;商业保险就是这样,为什么到了社会养老保险,就成了你养别人的父母?